关于做好2015年度服务外包国家资金追踪问效及汇总服务外包离岸合同和收汇凭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服务外包国家资金追踪问效及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申报准备工作,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行〔2015〕216号)的文件精神,请服务外包企业配合做以下工作:
1、注册登录“上海市商务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系统http://czzj.scofcom.gov.cn”,选择“服务贸易”栏目,点击2016年度申请,再点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请填写、保存、暂存并打印“上年度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及基本情况表”(材料一)及“服务外包相关合同及收汇凭证明细”(材料二)。(注:新注册企业需要等待审核通过。外汇汇率以2015年6月30日汇率为准)
2、通过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服务外包接包合同”信息表(材料三),整理合同对应的收汇凭证复印件(材料四)(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须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
3、如企业或培训机构获得2015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
请登录“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填写获得资助资金数额并上传收到资金的银行凭证。复印收到资金的银行凭证(材料五)。同时请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撰写绩效评估报告(材料六)(报告内容应包含2015年度获得的国家服务外包资金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成效、业绩情况等)
请各企业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25日前汇总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所有国家服务外包企业需提交材料一至四。
获得15年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的企业还需提交材料五和六。
获得15年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的培训机构只需提交材料五和六。
区县汇总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邵老师 23110715 23110716